重庆市荣昌区东湖片区F8-1地块、F8-2地块、F9-1部分地块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东湖社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信息,F8-1地块和F8-2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F9-1部分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5)。F8-1地块和F8-2地块土壤评估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F9-1部分地块土壤评估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 99415平方米(约149.12亩),调查地块的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5.64841°,北纬29.4229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农田;南至东湖南路;西至农田、鱼塘;北至东方红水库。其中F8-1地块占地面积约为46907平方米(约70.33亩),F8-2地块占地面积约为47933平方米(约71.9亩),F9-1部分地块占地总面积为4575平方米(约6.86亩)调查地块内为农田、居民住在、鱼塘,历史上未进行过企业生产活动,但根据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存在两次填土扰动情况,填土来源区域南侧道路建设和地块外东北侧峰高街道修建桃源居小区时的平场及开挖,虽经过分析填土来源区域历史上也均无企业生产历史,填土区域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基于保守考虑对调查地块进行验证性采样,采用系统布点法,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和2个底泥监测点位,包括4个土壤剖面样监测点位和10个土壤表层样监测点位,共采集并送检21个土壤样品和4个土壤平行样,2个底泥样品和1个底泥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和石油烃,底泥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和pH。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的规定,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